【通知公告】
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暨第五届“洪城之星”创新创业大赛,邀你来战!!     国家税务总局针对2019年上半年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中纳税人、缴费人反应的问题,推出第一批十条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以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现将2019年江西省“双千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申报项目、条件省“双千计划”第二批引进类和首批培养类项目。申报人有关年龄、工作时间、企业创办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 具体申报项目和条件见省“双千计划”实施办法。02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团队登录“人才江西网”(http://rc.jxzzb.gov.cn)进行注册、选择人才项目、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后,网上提交所在的用人单位。03相关事项1.对入选者和团队,给予最高800万元的项目资助,并在科技立项、项目研发、平台建设、配套服务、荣誉激励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2.具体申报程序和相关优惠政策请登录“人才江西网”(http://rc.jxzzb.gov.cn)查询。 3.申报日期为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9月20日。 热忱欢迎省内外高层次人才踊跃申报。04咨询及联系电话自然科学类平台和外专类平台(省科技厅):0791-86386162,86385943 创业类平台(省工信厅):0791-88916357 金融类平台(省金融监管局)0791-88918235 人文社科类平台(省委宣传部):0791-88912718 “双千计划”专项办:0791-88901179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专项办公室        根据《南昌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洪财教〔2016〕11号)和《南昌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洪科字〔2016〕101号)规定和有关要求,现面向全市组织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申报2019年度南昌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相关项目的通知: 01申报对象 1、在本市行政地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具有南昌户籍或居住证并在南昌工作、学习的个人。 3、项目申报是个人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出具委托书和其他身份证明文件;项目申报是企事业单位的,需要出具单位介绍信和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如不是第一专利权人的,需提供其他所有专利权人的委托书。 02 申报项目 01 授权专利奖励项目申报 南昌市科技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ncppc.cn/)关于授权专利奖励申请已开通,请在该申报系统上申报. 02 企业累计拥有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奖励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 首次累计拥有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20件、50件、100件以上的企业(第一专利权人) 申报材料 (1)企业累计拥有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奖励项目申报书。(附件1) (2)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扉页及当年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经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专利权人为二人以上的,须提供所有共同专利权人的相应身份证明和办理资助申报事宜的委托书。 03 南昌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奖励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 (1)2019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经企业申请,成为我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申请我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a、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健全。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并指定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分管知识产权工作。 b、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形成正式规章在企业内部执行,建立了企业员工知识产权奖励和培训制度。 c、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强。通过对知识产权信息的利用和分析,建立行业专利数据库。 d、知识产权量多质高。近三年专利申请的数量逐年提高,拥有有效专利达到20件或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达到5件;上一年度专利申请达到5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达到10件,且所有专利申请均已缴纳申请费用,授权率达到40%。 e、知识产权投入力度大。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专项用于专利申请、维护、诉讼、信息利用、实施、培训、奖励等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营,且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要大于营业收入的0.5%。 f、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近三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资格。 (3)申请我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a、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较为健全。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b、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形成正式规章在企业内部执行,建立了企业员工知识产权奖励和培训制度。 c、知识产权量多质高。专利申请逐年提高。 d、知识产权支出有保障。 e、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近三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南昌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格。 申报材料 (1)南昌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申报(考核)表 (2)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和专利概况。内容包括企业概况、知识产权投入状况、专利制度建设情况、企业专利申请、授权以及保护情况、专利实施及实施效益、企业开展专利工作的思路和设想等; (3)授权专利清单及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最后一次缴纳专利年费的发票复印件; (4)企业专利实施产值和利税情况表; (5)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6)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只需提供(1)(2)(6)项材料。 04 企业累计拥有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奖励项目申报 贯标论证通过时间 2018年12月1日-2019年10月15日(含) (在此时间之后通过认证的将依据修订后的《南昌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申报范围 未申报过知识产权贯标奖励资金的南昌市企业 申报材料 a、《南昌市知识产权局贯标企业申报书》 b、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申报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d、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e、专利证书清单及其复印件。 其他 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报辖区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盖章。 05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 (1)依法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版权、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上。 (2)企业获授权的无形资产并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市场潜力较大,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经济效益良好。 (3)企业经营期在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企业(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具备良好信用记录,同时,未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曝光,公布违规信息,并列入政府补贴限制清单名录。 (4)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有效期尚存年限在3年以上,不存在纠纷,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 (5)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偿还全部本金时间在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含),并已履行还款义务。 申报材料 (1)南昌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申报(合同)书(附件5)。 (2)申报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 (3)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授权证书(副本)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质押登记证明复印件。 (5)与银行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及借据复印件。 (6)企业偿还全部本金支付凭证、付息单的清单列表及相关复印件。 (7)企业信用报告和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用报告。 其他 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先报与辖区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由各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推荐盖章。 03 申报截止时间 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7日,其他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0月15日(含)。 申报人请按时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04 其他申报要求 除授权专利奖励项目在网上申报外,企业累计拥有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申报,需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丽景路666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515办公室)。 申报人须提供正确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提供账号有误导致资金无法到账的责任自负。 申报材料(除授权专利奖励之外),纸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电子稿发送至邮箱ncyycjc@163.com。 05 申报处联系人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刘培88560232 付敏88560071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 由国家商务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农业农村部、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部委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定于2019年11月13日至17日在深圳市举办。会议期间,江西省科技厅将重点组织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制造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以及军民融合技术等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与产品展示、项目投资洽谈等活动。为充分利用高交会的影响力,展示及宣传南昌地区的企业形象,促进高新产品的推广与应用、高新技术的转让、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本届高交会我市将组织遴选10项以上优秀的、具体突破性的、较具影响力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参展。 为便于我市高新企业和项目顺利参会参展,现将江西省参展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关于征集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江西展团参展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省厅的参展通知、本地区自身发展需求及企业情况,精心遴选本区域的优秀高新技术成果参展,积极展示创新发展进展及成就,切实做好参展项目的推荐工作。并于2019年9月27日前将参展企业和参展项目的相关表格以电子文档格式报送至南昌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合作交流处。 联系人:杨文 联系电话:0791—83884248 邮箱:279968599@qq.com 附件:1、《关于征集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江西展团参展项目的通知》 2、高交会参展商及项目信息登记表 3、高交会参展项目汇总表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20日     发改财金〔2019〕14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各银保监局,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政策文件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一系列具体部署,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应用价值,加大对守信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现就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支持金融机构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是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畅通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各地区各部门及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切实利用信用信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加快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各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因地制宜采取措施,促进本地区“信易贷”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中小微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扩大“信易贷”规模,提高中小微企业的政策获得感。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机制。  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司法、水、电、气费以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等领域的信用信息,“自上而下”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孤岛,降低银行信息收集成本。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标准规范,健全自动采集和实时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归集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根据金融机构需求,持续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地区性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选择合适方式对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明确可依法依规公开信息范围,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可根据有关信息共享协议将可公开信息推送给金融机构使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推送、信用报告查询等服务,应当依法依规并按照公益性原则开展。研究制定信用报告格式规范,建立信用报告授权查询制度。规范查询办理流程,未经授权严禁查询信用报告。(二)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定期推送给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机构风险识别能力。鼓励征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提供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使用公共信用信息,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评价和风险管理模型,优化信贷审批流程,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程度。(三)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对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加大“信易贷”模式的推广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为立足点,减少对抵质押担保的过度依赖,逐步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的占比。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创新续贷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 (四)创新“信易贷”违约风险处置机制。  鼓励金融机构依托金融科技建立线上可强制执行公证机制,加快债务纠纷解决速度。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失信债务人开展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五)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信易贷”支持政策。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由政府部门牵头,金融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共担风险的“信易贷”专项风险缓释基金或风险补偿金,专项用于弥补金融机构在开展“信易贷”过程中,由于企业债务违约等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鼓励根据本地实际出台更加多元化的风险缓释措施。(六)加强“信易贷”管理考核激励。  在逐步丰富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资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信易贷”统计报表规范。金融机构应定期向金融监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金融监管部门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定期共享统计数据。   建立“信易贷”工作专项评价机制,并从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两个维度开展评价。金融机构评价结果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地方政府评价结果纳入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加强工作督导和考核,有序推进“信易贷”工作落地见效。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易贷”工作协调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银保监会牵头建立“信易贷”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金融机构共享共用信用信息的体制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同推进“信易贷”工作切实落地,定期总结工作成效。 (二)保障数据安全。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机构与数据来源部门签订信息保密协议,规范信息共享共用范围和方式,明确信息保密义务和责任。加强数据共享传输技术保障,提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金融机构数据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三)维护主体权益。  除依法依规可向社会公开的数据外,数据来源部门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数据应当获得企业或个人授权后方可查询、加工、分析和使用。数据传输和接收单位应当建立系统日志,完整记录数据访问、操作等信息,避免越权操作,并建立相关制度对违反规定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风险防控。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覆盖贷前贷中贷后的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和提前处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开展信用保证保险等业务合作,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五)加大宣传力度。  依托部门政务服务大厅、银行网点、服务热线、“信用中国”网站、部门和单位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和方式,对“信易贷”进行全方位宣传,提升企业和个人对“信易贷”的知晓度。加大对典型案例和突出成效的宣传,加强示范引领,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不断扩大“信易贷”的社会影响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 银 保 监 会 2019年9月12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5G发展决策部署及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5G发展若干举措》(赣府厅字[2019]62号)等,加快发展5G产业,深入推进5G融合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5G产业及应用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江西省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税收解缴关系、统计关系在江西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高信誉和良好的社会信用。 2.申报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3.申报单位同一方向限申报一个项目,对于已获得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向及要求 (一)5G产业发展方向 01 申报范围 (1)5G智能移动终端及配套的芯片、射频器件、微波器件、智能传感器、光交换机、天线等整机及相关模组、元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 (2)小微基站、高端光通信模块、网络终端等5G核心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 (3)自主研发生产5G芯片、射频器件、微波器件和天线等产品,且年度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企业;生产的小微基站、高端光通信模块、网络产品等5G核心设备进入电信运营商集中采购名录,且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的企业。 02 申报(1)和(2)的项目所需条件 (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 (2)项目必须已按有关规定完成核准(或备案),环评批复(或备案)、土地使用证(或用地预审)、规划许可证、节能审查、安全评价等相关前期手续,已开工建设并在两年内能够完工投产。项目如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无需进行节能审查、安全评价的,须在资金申请报告中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说明材料。 (3)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符合节能、降耗、安全、环保等相关政策要求。 (二)5G融合应用方向 01 申报范围 在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无人机、交通、社会治理、健康医疗、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5G特色应用、成效明显,具有首创性的应用场景和示范应用。 02 申报要求 (1)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在5G网络环境下,稳定下载速率不低于100MB/S; (2)5G典型应用场景属国内首创,具有创新和重大推广价值; (3)在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无人机、交通、社会治理、健康医疗等领域开展5G特色应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可复制性强、社会带动效应明显的5G行业应用项目。使用我省5G优秀解决方案或产品的应用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5G解决方案提供方向 01 申报范围 为企业、行业应用提供5G融合应用优秀解决方案。 02 申报要求 应用解决方案3个以上,大部分已落地且成效显著。 三、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产业方向 1.申报产业发展(1)和(2)的项目需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申报(3)的项目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销售发票或合同复印件,当地工信主管部门及项目承担企业对申报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三)应用方向 1.项目投入、网速等相关证明材料; 2.应用场景培育、应用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四)5G解决方案提供方向 5G方案解决数量、用户使用证明材料及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5G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省直单位可直报,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申报书要求(见附件2、3、4)进行申报,各地申报数量原则上每个申报方向不超过6个,省直管县不超过2个,省直有关单位1个。 (二)各地要对企业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务必于2019年10月16日前正式行文并附《5G试点示范企业及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报送省工信厅(均一式三份)(电子版汇总表发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企业须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客观如实填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予以一票否决,并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得再申报省级财政专项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产业发展方向   解智敏 (0791-88916390) 融合应用及解决方案方向  陈飞(0791-88916501)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西3栋 电子邮箱:jxxxhtjc@163.com 附件 1.推荐项目信息汇总表 2.5G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 3.5G融合应用项目申报书 4.5G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书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企业上云和两化深度融合,在前期培育的基础上,我厅继续开展2019年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示范区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示范申报方向 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主要面向三个方向:一是企业网络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示范。企业采用5G、NB-IoT、eMTC、工业以太网、工业PON、工业无线、TSN、宽带网络、IPv6、SDN等技术,基本实现人、设备互联互通,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和处理,企业研发、生产、运营、管理等环节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二是工业互联网和企业上云示范。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工业云)平台自用或赋能其他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将信息基础设施、业务系统及设备等部署到云平台,通过网络便捷地获取云服务商提供的计算、存储、软件、安全等服务,开展工业互联网等应用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产品营销等环节的智能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率。三是综合融合集成应用示范。企业各控制、管理等业务系统及机器设备实现互联互通,实现财务与业务、管理与控制、生产与供销等环节融合集成应用。 示范园区申报突出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站式”区域管理的线上线下服务模式,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可满足企业信息化应用需求。建立了智慧园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招商引资、运营决策、创业创新、商务合作、咨询培训等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建立行业级工业云平台,支持和组织企业上云,开展5G+工业互联网等示范应用,引导示范区向平台化、智慧化、生态化方向发展。 二、 申报条件 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在江西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具有较好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财务状况正常,信用状况较好。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互联网应用及综合集成应用较好,基本实现系统互联互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两化融合、企业上云等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 示范区申报主体为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等行政主体,两化融合在促进产业竞争力提升、转型升级、绿色制造、生态环保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区域内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建立了推进两化融合的组织机构、设施和资金保障。区域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或上云示范标杆3家以上,企业上云率在25%以上。 三、 有关要求 1.各地要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申报组织工作,按照《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江西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示范区和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赣工信信推字〔2013〕164号)要求,采取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原则,进行审核与推荐。 2.设区市推荐示范企业数量不超过8个,省直管试点县(市)推荐示范企业数量不超过3个,推荐示范区不超过2个。已启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或已通过评定、获得国家级试点示范等荣誉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 3.申报单位应提交相应申报书(见附件2、3),申报书填写有关说明详见附件4,申报书及有关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 4.请于11月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2份报送我厅信息化推进处,申报材料电子稿发到指定邮箱。 四、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申甲林 联系电话:0791-88916500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3栋 电子邮箱:jxxxhtjc@163.com  五、 附件 附件:/UploadFiles/wjggcs/2019/10/附件11.doc /UploadFiles/wjggcs/2019/10/附件2.doc /UploadFiles/wjggcs/2019/10/附件3.doc /UploadFiles/wjggcs/2019/10/附件4.doc     2019年第39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8〕12号)精神,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改革工作(以下简称“两证合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两证合一”采取商务部门负责备案、采集和推送信息,海关、贸促机构接收导入备案信息的业务流程模式,实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一次受理、一次备案、一次发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同时完成了原产地企业备案。   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应用与海关总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管理系统对接,实现部门间系统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在“总对总”层面实行备案信息自动推送、导入、转换。   三、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新备案或变更备案后,可根据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相关规定,直接向海关、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机构申请原产地证书,不再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   四、“两证合一”前已申领原产地证书的企业,证书申领方式和流程保持不变;“两证合一”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且未进行原产地企业备案的企业,可直接申领原产地证书;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可向海关或贸促会备案并申领原产地证书。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国贸促会  2019年9月23日     一、申报对象 在昌工作青年人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 二、申报条件 1. 引进时间(2018年4月28日以后引进) 2. 毕业三年内(2015年4月28日以后毕业) 3. 在昌工作且已落户南昌 4.所服务的工作单位为税收汇缴在南昌市的企业单位。 三、申报须知 1、青年人才在昌工作每满一年后进行申报(以职工社保缴纳为准),即在昌工作满一年后申请上一年度补贴,以此类推,从引进之日起,连续三年内完成申报。 2、申报人员须正确填写工作单位营业执照上公司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申报材料 1.青年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职业资格等级证; 2.个人银行账号 五、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享受三年的生活补贴,其中: 全日制博士研究省1500元/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500元/月。 六、申报方式 登录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在线申报 http://www.ncrcw.com.cn/ncgwc/declare-guide?templateId=17     赣科发计字〔2019〕147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赣江新区管委会创发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实现“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做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更高要求,遵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省份的目标,紧扣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创新成效、优化创新环境三大任务,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省科技厅在充分征集创新需求和发布《2020年度江西省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基础上,编制了《2020年度江西省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和申报须知的要求,认真组织、推荐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一)基础研究计划中的管理科学项目; (二)重点研发计划中的定向择优类(非常年申报)项目; 技术创新引导类计划中的国家科技奖后备培育项目和科技合作专项项目; (四)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 科技重大专项中的协同创新体项目、重点研发计划中的一般项目继续试行常年申报,具体要求见《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西省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中相关指南说明。 二、实施方式 (一)定向择优类。基础研究计划中的管理科学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的定向择优类项目、技术创新引导类计划中的国家科技奖后备培育项目和科技合作专项项目通过定向择优方式进行遴选,采取“预申报+正式申报”的方法进行。具体流程:申报单位(人)填写提交《预申请书》——主管单位审核推荐——省科技厅遴选入选单位——网上公示——通知入选单位填写和递交正式的《项目申请书》——以会评答辩的方式择优遴选出承担单位。 (二)公开竞争类。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通过公开竞争方式进行遴选,采取“外省专家网评+会评答辩”方式进行遴选。 三、资助形式 (一)全额资助。基础研究计划中的管理科学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的定向择优类项目,技术创新引导类计划中的国家科技奖后备培育项目和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中的创新平台、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中心、省主要学术学科和技术带头人计划-领军人才项目、50%的省主要学术学科和技术带头人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为全额资助项目。 (二)联合资助。本次指南中,基地与人才计划中50%的省主要学术学科和技术带头人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继续实行联合资助,项目支持强度为30万元/项,由省财政科技经费安排10万元/项、项目承担单位安排经费20万元/项。项目申报人在申报项目时,无需勾选全额资助或联合资助,联合资助的项目将在项目评审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立项。 四、申报受理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受理方式。项目申报全部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ywgl.jxstc.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和审核推荐(具体流程见申报须知),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从2020年第二批项目申报起,在系统中统一使用电子印章。项目申报时,不再报送和受理纸质申报书,申报、受理环节通过系统在网上完成。申报前,申报单位、主管(推荐)部门,均须按全省统一的要求办理电子印章事项;如申报时,未办理电子印章,可前往全省统一的服务网点办理(办理事项及相关要求,已在省科技厅官网和系统中发布,请及时查看、办理)。 (二)申报推荐时间。2019年12月5日后,申报人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报书。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必须在各自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完成网上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项目,请予以配合。 1.定向择优类项目申报推荐时间。 《预申请书》材料: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日 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 进入正式申报的项目在公示结束后,可填报《项目申请书》,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2.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推荐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月17日 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0年1月21日 3.参加第二批评审的常年申报类项目申报推荐时间。 网络申报开放时间:2019年11月26日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 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 自2020年5月21日开始至下一年度第一批计划推荐结束时间为止,系统对常年申报类计划再次开放,申报人可登录系统进行申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进行遴选。 (三)项目受理。项目受理咨询,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负责。 联系人:谢一虹、艾金根 电话: 0791-88175549、86200587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四)电子印章事项咨询:省科 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电话:0791-86226025。行政事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群号:172195919。企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群号:855271960。 五、各计划类别业务咨询电话 附件:2020年度江西省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1月28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南昌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服务质量。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15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35号)要求,依据机构改革后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市政府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南昌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予以公布。 本目录公布后,《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南昌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洪府厅字〔2017〕3号)即行废止。 附件: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                                                 2020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 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 序号 项目名称 事项主题 办理地点 实施单位 市科技局 1 科技保险保费补助服务 创业创新 西湖区万福寺15号信息大厦三楼 市科技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 南昌市洪城科贷通风险补偿资金贷款服务 创业创新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269号南昌日报印务大楼四楼 市科技金融管理服务中心 3 南昌市科技发展引导基金项目申报服务 创业创新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269号南昌日报印务大楼四楼 市科技金融管理服务中心 4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服务 创业创新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269号南昌日报印务大楼四楼 市科技金融管理服务中心 5 南昌市“洪城科创券”申报服务 创业创新 西湖区中山路98号 市科技信息中心 市民政局 1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救助指南 社保救助 南昌经开区松鹤路800号 市救助管理站 2 安葬证 证件办理 南昌经开区松鹤路723号 市殡葬管理处 3 火化证 证件办理 南昌经开区松鹤路723号 市殡葬管理处 市财政局 1 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材料审核 就业执业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1719室 市财政局 2 注册会计师注册初审 就业执业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1719室 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市人社局 1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就业执业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A1210室 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2 创业培训申请 教育培训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A1210室 市创业指导中心 3 创业项目登记、查询 就业执业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A1210室 市创业指导中心 4 公益性岗位补贴 就业执业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A1210室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5 社会保险补贴(单位) 就业执业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A1210室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6 职业技能培训 就业执业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A1210室 市职业培训中心 7 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成绩查询、证书查询 教育培训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A1210室 市工考办 8 市本级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支付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A1210室 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9 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核定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A1210室 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10 市本级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查询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A1210室 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11 社会保障卡办理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A1210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12 劳动争议仲裁 就业执业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二楼/经开区双港西大街人力资源产业园204室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3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就业执业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 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14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 就业执业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1418室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市自然资源局 1 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 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 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 抵押权注销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5 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6 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7 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8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9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转移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3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4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5 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8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9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单位自建房)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个人自建房)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商品房)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保障性住房)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8 查封注销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9 查封登记、轮候查封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0 地役权注销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1 地役权转移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2 地役权首次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3 变更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4 更正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5 异议登记注销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6 异议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7 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8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换、补发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9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5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市房管局 1 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公共服务受理登记 房屋租售 红谷滩新区香江路199号房地产交易大楼11楼1102室 市白蚁防治管理中心(南昌市白蚁防治研究所) 市农业农村局 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 三农服务 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 市农业农村局 2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 三农服务 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 市农业农村局 3 农作物病虫情报 三农服务 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 市农业农村局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工作程序 三农服务 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 市农业农村局 5 农业灾害 三农服务 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 市农业农村局 6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三农服务 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 市农业农村局 7 绿色食品认证 三农服务 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 市农业农村局 8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三农服务 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 市农业农村局 9 肥料和土壤检测 三农服务 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 市农业农村局 10 渔船服务 三农服务 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 市农业农村局 11 12316惠农短信服务 三农服务 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 市农业农村局 12 种子检验机构名录 三农服务 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 市农业农村局 13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三农服务 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 市农业农村局 14 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三农服务 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 市农业农村局 15 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政策 三农服务 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 市农业农村局 16 南昌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名录 三农服务 红谷滩新区雄州路169号 市农业农村局 市文广新旅局 1 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 场馆设施 西湖区中山路380号 市文广新旅局 2 八大山人纪念馆 场馆设施 青云谱区青云路259号 市文广新旅局 3 南昌市博物馆 场馆设施 青云谱区施尧路与抚河南路交叉口东南角 市文广新旅局 4 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 场馆设施 西湖区友竹路7号 市文广新旅局 5 南昌市民俗博物馆 场馆设施 东湖区子固路165号 市文广新旅局 6 南昌市小平小道陈云旧居陈列馆 场馆设施 新建区望城岗、青云谱区迎宾北大道 市文广新旅局 7 南昌市图书馆 场馆设施 东湖区新洲路12号 市文广新旅局 8 南昌市文化馆 场馆设施 西湖区朝阳洲九州大街718号 市文广新旅局 9 南昌画院(南昌美术馆) 场馆设施 东湖区南湖路29号、东湖区建德观街1号 市文广新旅局 10 景点介绍 交通旅游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8楼 市文广新旅局 11 旅游线路 交通旅游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8楼 市文广新旅局 12 乡村旅游 交通旅游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8楼 市文广新旅局 13 旅游购物 交通旅游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8楼 市文广新旅局 14 地方美食 交通旅游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8楼 市文广新旅局 15 文明旅游 交通旅游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8楼 市文广新旅局 16 旅游质监投诉 交通旅游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8楼 市文广新旅局 17 旅游政策法规 交通旅游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8楼 市文广新旅局 18 旅游通知公告 交通旅游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8楼 市文广新旅局 19 旅游问题咨询 交通旅游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8楼 市文广新旅局 市卫健委 1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 公共安全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5楼 市卫健委 2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备案 公共安全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5楼 市卫健委 3 市管医疗机构美容主诊医师备案许可 就业执业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5楼 市卫健委 4 传统医学师承、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就业执业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5楼 市卫健委 5 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就业执业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7楼 市卫健委 6 外出健康体检机构备案 就业执业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5楼 市卫健委 7 临床用血资质准入 就业执业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5楼 市卫健委 8 港澳台医师来华短期行医管理 就业执业 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5楼 市卫健委 9 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 其他 乡镇(街办、管理处)卫生计生办(计生协)初审并公示、县(区、开发区、新区)计生协审核并公示、市计生协核准并发考生所在学校和县(区)中招办所在地张榜公布 市计生协会 市医保局 1 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2 市本级离休干部、建老人员、军转干部、抗美援朝人员参保登记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3 南昌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4 市本级生育保险待遇(含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给付申请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5 市本级城镇职工零星报销医疗费用给付申请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6 市本级离休干部、建老人员零星报销医疗费用给付申请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7 市本级军转干部、抗美援朝人员零星报销医疗费用给付申请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8 市本级城镇职工个人帐户的给付申请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9 市本级大学生医疗待遇给付申请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10 市本级城镇职工、大学生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11 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机构准入评估申请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12 市本级异地就医备案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13 市本级两定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14 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交基数调整的申请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15 市本级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社保救助 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人社大厦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市体育局 1 南昌市八一体育场信息 场馆设施 青山湖区洪都北大道489号 市体育中心 2 健身气功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称号授予 证件办理 红谷滩新区红谷大厦A座909室 市体育局 市公路局 1 路况信息 交通旅游 东湖区青山南路609号 市公路局 2 路政障碍、损坏举报 交通旅游 东湖区青山南路609号 市公路局 共性服务 1 政府信息公开 共性服务 通办 市政府各部门 2 咨询查询服务 共性服务 通办 市政府各部门     慧谷产业园关于减免房租及物业费的公告 尊敬的慧谷产业园入园企业: 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给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经营商户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作为国家级产业园区及江西“双创”的响亮名片,慧谷产业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疫情之初,就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一边做好防控防疫工作,一边心系广大园区企业,努力克服自身受到的巨大冲击,响应政府号召,凝聚公司之力,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帮助广大园区企业想办法、找对策、脱困境。经研究,决定给予慧谷产业园入园企业疫情期间租金以及物业管理费减免的优惠措施,以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园区的关爱。具体如下: 一、减免对象: 慧谷产业园所有入园企业及经营商户; 二、减免内容: 2020年2月份租金以及物业管理费全额免除;2020年3月份、4月份租金以及物业管理费减半优惠。 三、实施方式: 园区工作人员将与所有企业及经营商户做一对一联络对接、落实到位。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每一粒熬过冬天的种子,都有一个关于春天的梦想。我们扎根于这个伟大的国度,无畏一切考验的淬炼,因为这是我们的梦想之地,哪怕荆棘仍在,依然通向山顶,值得我们不停脚步,值得我们咬牙坚持!中国加油!慧谷加油!企业加油! 让我们万众一心、携手并进,共创新的辉煌。 慧谷产业园 2020年2月17日     就业创业补贴 一、事项名称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二、办事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三、受理条件 2020年1月24日起止疫情结束期间,成功推荐劳动者到重点企业(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四、政策内容 疫情防控期间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成功推荐1名劳动者就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按500元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五、设立依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号) 六、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电子文 档份数 形式标准要求 1 重点企业、项目资质定材料 自备 0 2 0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2 机构与企业的招录协议 自备 0 2 0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3 企业招录员工证明 自备 0 2 0 真实有效,A4纸复印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企业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递交申请;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发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办结时限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用工满3个月后即时审核拨付补贴资金 十、承办部门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企业稳岗补贴 1 事项名称 企业稳岗补贴 2 办事对象 法人 3 受理条件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参保企业。 4 政策内容 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援企稳岗补贴 5 设立依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号) 6 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电子文 档份数 形式标准要求 1 《企业享受稳岗补贴申请审核表》 人社部门提供 3 0 0 可在人社局官网下载,内容填写准确规范 7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失业保险统筹地递交申请(亦可登录南昌社会保障网上大厅进行在线申报); 2.材料受理与审核; 3.人社局官网公示; 4.拨付企业稳岗补贴。 8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9 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审核拨付。 10 承办部门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政策咨询电话:     【参赛通知】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暨第五届“洪城之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的通知 近日,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暨第五届“洪城之星”创新创业大赛进入复赛阶段。慧谷产业园作为执行单位和复赛赛点之一,也在积极筹备做好赛点赛事安排工作! 根据大赛组委会安排,现将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暨第五届“洪城之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通知具体通告如下: 慧谷产业园赛点     2020年5月25日,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面启动,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科技创新项目。本届大赛以“科技创新,成就大业”为主题,由地方赛、专业赛和全国赛组成。大赛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引导、集聚政府和市场资源支持创新创业,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扶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打造创新创业的众扶平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暨第五届“洪城之星”创新创业大赛 赛 事 介 绍 参赛领域:大赛项目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19 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0 年1月1日(含)以后。 5.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 月1 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科技厅推荐下获得2020 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7.前八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8.获得过往届江西赛区一二三等奖名次的企业可以参加本次大赛,如果在本届大赛(江西赛区)比赛中进入获奖名次的不再发放奖金,但不影响其被推荐进入全国半决赛的资格。 报名机制:大赛分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报名参赛(报名需登入大赛官网注册账号)。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注册截止时间:2020 年7 月24 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0 年7 月31 日 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后,由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企业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 比赛形式:初赛(2020 年8 月10 日--14 日) 采用网络书面评审 复赛 (2020 年8 月18 日--20 日) 决赛 (2020 年 8 月26 日) 复赛和决赛均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复赛、决赛,采用线下或网上路演方式进行,比赛向观众开放,并通过有关网络平台等进行直播)。 奖项设置及支持政策: (一 )奖项设置 1.成长企业组奖 一等奖:1名,30万元; 二等奖:2名,20万元; 三等奖:3名,10万元; 优秀奖:不超过5名(含),3 万元。 2.初创企业组奖 一等奖:1名,20万元; 二等奖:2名,13万元; 三等奖:3名,8万元; 优秀奖:不超过5名(含),3 万元。 3.优秀组织奖向协助本次大赛举办的相关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二)支持政策 1.省、市政府已经出台的“双创”政策优先支持获奖企业。 2.通过决赛企业优先推荐全国大赛半决赛。 3.择优推荐参加“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相关计划评选以及国家、省、市相关展览交流等活动。     近日,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暨第五届“洪城之星”创新创业大赛进入复赛阶段。慧谷产业园作为执行单位和复赛赛点之一,也在积极筹备做好赛点赛事安排工作! 根据大赛组委会安排,现将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暨第五届“洪城之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通知具体通告如下: 慧谷产业园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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